哪种情况下昆明商标注册不被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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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昆明商标注册不被允许呢

作者:云南亚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30 08:52:52

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用于区别不同的品牌。商标注册有很多情形,但不是很多东西都可注册成为商标,可是有些情况是属于注册商标的相对禁止条件。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商标会不被允许注册呢?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昆明商标注册不被允许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注册驰名商标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关系人抢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五、地理名称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六、混淆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八、在先权益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期限的限制,而非一经注册即可无限期地专有使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就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有效保护期间。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商标权人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否则商标权人可以请求给予法律保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即消灭,原商标权人无法再以其注册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标权人享有续展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权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履行法定的手续后,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得以继续享有专用权,使该注册商标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商标注册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如果未能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的,仍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换句话说,注册商标的续展期即商标权人申请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间,也就是申请继续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期间。续展申请经核准后,注册商标从原有效期届满之下一日起继续受法律保护;如果续展申请最终被驳回的,商标权自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消灭。于是,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至续展申请是否被核准之间会出现一特殊期间,商标注册在此期间内注册商标专用权处于不确定状态。

既然商标不注册也可以用,为什么还要注册商标呢?很多客户对注册商标有所不解,一方面注册商标需要费用,另一方面商标注册存在风险,因此很多客户在听到商标不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时便放弃了商标申请。广州商标注册顾问提醒,实际上使用未注册商标一方面存在侵权及被抢注的风险,另一方面,使用未注册商标无法享受注册商标所拥有的特权。注册商标8大特权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3、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4、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5、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6、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7、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除上述特权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家时常会把企业、商品、商标联系在一起进行推介,商标在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同时,企业得到的是利润。

办理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那么办理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办理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办理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商标申请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合伙人的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签约人身份证;②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经营者的身份证;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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