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商标注册申请失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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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商标注册申请失败的原因

作者:云南亚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6 09:08:4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近年来云南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急剧增加。自2017年4月1日商标注册标准成本下降以来,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和个人的注册意愿。商标不仅是市场的关键,也是企业的竞争力和无形资产。因此,另一个趋势逐渐明显,商标转让的贸易数据也在上升。

由于可用于商业的常用汉字组合几乎处于注册的边缘,类似于域名,企业申请新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商标申请失败的原因:商标注册申请资源逐年减少。超过65%的商标申请是汉字商标。按照国家标准,共有6763个汉字,其中一级3755个,二级3008个。事实上,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汉字有4000多个。这些汉字的不同组合最终是有限的,即使有数字、字母和数字。大胆预测:再过几年,商标注册成功率可能在25%左右。

一、所有注册商标转让人使用注册商标近100%;

二、受让人通过购买获得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原因如下:为了避免在拒绝客观存在的商标注册申请后一年或两年内使用的商标的潜在风险需要改变和重新申请,注册;

三、市场经济越发达,竞争越激烈,价格就越合理。如今,一个商标的转让价格只有一万元左右。如果在国家降低管理费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在2017年4月以后申请的商标连续核准注册,实际使用商标的人只需花几千元就可以购买自己喜欢的注册商标,投放市场进行真正的开发和使用。

注册商标与购买商标的优势比较:

一、时间对比:注册一个商标需要12个月(不包括被反对或拒绝),而购买一个商标只需要几天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品牌进行宣传。

二、成功率比较:注册一个商标的成功率只有50%,而选择购买的商标都是有证书的r标志,所以风险很小。

三、商标资源比较:目前,商标注册量大幅度增加,优质商标注册量少,而闲置商标可供选择购买数十万件。这是大多数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遇到的问题。他们经常想方设法,汇集许多人的智慧,想出大量不能申请注册商标的名称。如上所述,大多数商业上可买到的汉字组合几乎处于注册的边缘,这些都是资源。很难想出一个好名字。

四、通过率约为50%。没有必要提出名字并提交申请商标申请被拒率越来越高,争夺商标权的人越来越多,自然商标申请的通过率越来越低。或许一年后,是时候拒绝复试通知,错过商机了。

五、成功注册需要很长时间,1到2年企业申请新商标并取得注册证书通常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虽然商标局一再缩短商标注册时间);在此期间,企业需要生产、经营和销售产品,同时会做大量的广告,打印产品内外包装,进行渠道建设。费用是几十万。一旦登记失败,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对商标局业经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律,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法律行为。也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提出商标异议应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

(1)按格式规定填写的〈〈商标异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2)提交能够证明其异议理由的有效证明材料;(3)缴纳异议规费。

注册商标作为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可以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变现,为商标注册人获取更多的财富。

目前注册商标变现最有效的方式有三种,即商标许可、转让、质押,通过对商标专用权的转移,实现变现。  

其中,商标许可是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方,通过许可备案的方式,提交给国家商标局,依据法律程序完成商标专用权的授权。被许可方可以按照许可合同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同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获取一定的报酬,实现注册商标的变现。此种商标变现方式,注册商标所有人未发生变化,但注册商标使用者增多,适合于招商加盟、多级代理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品牌。  

商标转让是最常见的注册商标变现方式,一般也被称为商标买卖。商标注册人依据法律程序可以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是一种有偿合作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该种方式实现商标变现。商标转让完成后,商标专用权发生转移,国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但不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受让方可以将核准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书配合使用。  

商标质押是最近几年随着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产业更加完善,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变现形式。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属于产权的一种,与房屋、车辆等实物产权一样,可以进行质押。商标质押变现也是以借贷的形式实现。商标注册人将获取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进行质押,从而获取资金或资源,同时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贷的本金,逾期未还或者违约的,质押的注册商标会被提供质押服务的机构进行拍卖,转让。一般能够申请商标质押的注册商标均为,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的产权。  

以上三种商标变现的方式都需要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出现任何的风险,都需要当事人自负后果。在进行商标变现之前,建议商标注册人通过正规的商标服务机构完成注册商标的许可备案、转让或者质押。

“近年来,专利法的实施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注重发挥专利制度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6月23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报告时表示。 陈竺指出,从此次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专利法的实施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在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占有比率低,作为衡量专利运用与市场化水平关键指标的专利维持时间明显偏短,面向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较薄弱,等等。

其次,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保护实际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例如,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以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状况,挫伤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利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其三,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存在重扶持专利申请、轻促进专利运用的现象,科技、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够紧密且缺乏合理的分工;国防专利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专利“沉睡”与“流失”现象并存。

其四,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分散,各地专利管理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无法实现专利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管理;专利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信息资源开放不充分,高质量的专利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等。 针对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专利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实施专利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专利保护,有效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完善专利代理等社会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 作为实施专利制度最重要的环节,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

对此,检查组认为,政府部门要加强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和运用专利等知识产权。 具体而言,检查组建议,在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中突出专利质量导向,引导创新主体更多关注前沿核心技术研究,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搭建产学研用结合的专利运营平台,健全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专利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掌握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同时,检查组还建议修改专利法及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比如,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建立对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专利诉讼举证责任制度;加强展会活动中的专利执法保护;加大对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专利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查处力度;完善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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